“周阳奖学金”于2023年由信息管理学院2003级本科校友周阳夫妇携深圳市乐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捐资60万元设立,用以支持华中师范大学及信息管理学院事业发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挖掘、树立和宣传先进学生干部典型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第二条 “周阳奖学金”由校友出资设立,由信息管理学院统筹实施,用于奖励各年度在学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,在计算机、外语、生涯规划等某一方面就业竞争能力突出的学生。
第二章 奖项设置与申报条件
第三条 “周阳奖学金”包括 “周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”和“周阳单项卓越奖学金”。
第四条 奖励对象为信息管理学院在籍在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第五条 奖励标准
(一)周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
5000元/人。本研各年级(除大一、研一、博一)每年各评选1人,且同一学历层次只能获评一次。
(二)周阳单项卓越奖学金
奖学金设四个等级:特等奖10000元/人;一等奖5000元/人;二等奖3000元/人;三等奖2000元/人。
奖励名额不做具体限定。
第六条 基本申报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(二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无挂科情况,在学生群体起到积极引领和表率作用。
(三)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无违纪违规现象,自觉维护集体利益。
第七条 奖项类别与具体申报条件
(一)周阳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
1.同一个学历阶段在学院或学校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1年及以上;
2.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立足公心,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,能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学;
3.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们服务,有突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成绩,得到师生一致认可;
4.学习成绩优秀,学分绩不低于80分;
5.获得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6. 当年获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报。
(二)周阳单项卓越奖学金
1.计算机能力突出,考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高级证书或信息类、大数据类等高级证书;
2.外语能力突出,雅思考试6.5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或其它外语语种相当等次水平;
3.生涯规划能力突出,参加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并取得校级金奖及以上荣誉;
4.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到基层就业,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大学生村官”应征入伍等。
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。
第三章 评选程序
第八条 学院成立“周阳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,负责开展该奖学金的申报、评审和颁奖等日常评选工作,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。评审委员会由分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分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、专业教师、专兼职辅导员、师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组成。
第九条 学院发布评选通知,学生自主申报,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通过信息管理学院网站公布该年度获奖名单。
第十条 评选结束后,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信息管理学院“周阳奖学金”颁奖仪式,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。
第四章 责任与义务
第十条 获得“周阳奖学金”的学生,要遵纪守法,遵守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刻苦学习,努力上进,全面提高自身素质,在学生群体中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。
第十一条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评审委员会将撤销荣誉,追回证书和奖金,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属信息管理学院“周阳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