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队伍建设,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信息管理学院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、辅导员助理,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从2025年秋季学期算起,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硕、博士一年级、二年级研究生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兼职辅导员(2-4名)
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政治立场坚定,品行端正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;
2.热爱学生工作,有较强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,具有较为完备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;
3.有较强的组织管理、协调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能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;
4.身心健康,能够保证有充分的履职时间;
5.在读研究生须征得导师同意。
(二)辅导员助理(1-2名)
1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或共青团员,思想政治素质高,政治立场坚定;
2. 热爱学生工作,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,能确保投入一定时间、精力用于学生工作,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工作责任心;
3.擅长媒体平台的管理和运营,协助学院做好融媒体中心策划、宣传等工作;
4.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,能熟练应用常规办公软件和图文视频编辑软件;
5.身心健康,能够保证有充分的履职时间;
6.在读研究生须征得导师同意。
三、聘期要求
聘期至少1年。
四、招聘流程
(一)个人报名
1.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10点;
2.报名方式:应聘者须将电子版报名表(附件)及个人简历等支撑材料,发送到邮箱415269260@qq.com,邮件主题为“XX学院+张三+手机号”。
(二)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
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、辅导员助理招聘工作小组,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,将以邮件、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综合考核事宜。
(三)择优选聘
兼职辅导员、辅导员助理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的研究生进行考核,择优录用,兼职辅导员上报学校审报。
考核中注重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养、心理素质,对学院学生工作、辅导员岗位职责的了解、认识程度和工作态度,以及从事学生工作所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思考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和《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(暂行)》;
2.兼职辅导员、辅导员助理实行坐班制,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,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。
六、聘期及待遇
1.拟录用的兼职辅导员、辅导员助理试用期为1个月。试用期满正式录用,聘期一般为1年及以上。聘期结束后,学院颁发聘书;
2.待遇按学院统一标准执行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蒋老师
联系方式:027-67867645,415269260@qq.com
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
2025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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